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修訂公告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8日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相關修訂如下: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第六條2.9
自112年度起,若當年度有受訓醫師,應於受訓醫師在訓期間之本會年會投稿壁報至少一篇;訓練醫院於再次申請定期評鑑時,若於前次申請定期評鑑後無受訓醫師,受訓醫院自前次評鑑通過(7月1日),三年內於本會年會應至少投稿壁報一篇。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修訂公告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8日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相關修訂如下: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第六條2.9
自112年度起,若當年度有受訓醫師,應於受訓醫師在訓期間之本會年會投稿壁報至少一篇;訓練醫院於再次申請定期評鑑時,若於前次申請定期評鑑後無受訓醫師,受訓醫院自前次評鑑通過(7月1日),三年內於本會年會應至少投稿壁報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