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29日第五屆第六次理監事會議通過
壹、通則:本辦法依本會章程第二章第七條之規定訂定之。
貳、本會會員申請資格:
一、個人會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具有中華民國醫師資格,且為台灣精神醫學會之會員者。
二、贊助會員:贊同本會宗旨之團體或個人。
參、會費:會員應繳納之會費包括入會費與常年會費兩項:
一、個人會員:
二、贊助會員:
肆、入會程序:
一、填寫此頁「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入會申請書」
二、理事會議審核決議申請者是否可以加入本會(若審核通過,當日即為申請者之入會日期)。
三、會議通過後,本會將發函通過公文,申請者接獲公文後需繳交入會費及常年會費,方完成入會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