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107年度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辦法公告
報名日期:107年09月10日(一)至107年10月12日(五)(以郵戳為憑)。
主旨:公告107年度社團法人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相關事項,如說明。
依據: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辦法施行細則
說明:
一、報名資格:凡申請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者須具備下列各項基本要件。
(一) 持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醫學專科醫師證書者。
(二) 接受符合本會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訓練之前須完成入會申請,參加甄審專科醫師時須繳清學會相關所有費用。
(三) 申請者須在本會認定之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符合本會老年精神醫學住院醫師訓練要件之專科醫師訓練至少一年,且領有證明者始能參加甄審考試。
二、甄審考試方式:
專科醫師之甄審考試每年舉辦一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兩部份,
第一部份為筆試,第二部份為口試;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
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口試。
口試不及格者,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
三、筆試與口試之內容範圍與方式:
(一) 筆試採用選擇題,以中文方式命題(專有名詞部分得用英文)其內容範圍如下:
1. 基礎老年醫學,包括老年人的生理、神經學、心理、社會、流行病學等。
2. 老年精神醫學臨床實務,包括老年人的面談技巧、身心功能評估方法(含精神狀態評估、實驗室及影像學檢查、一般心理測驗、神經心理測驗與日常生活活動功能之變化)、跨領域協同治療、長期照護概念等。
3. 老年期常見精神疾病之症狀學、診斷及病因,共細分為下列八類:
(1) 失智症
(2) 譫妄及其他器質性精神疾患。
(3) 老年期精神病。
(4) 老年憂鬱症與其他情感性精神疾患。
(5) 老年焦慮疾病與調適障礙。
(6) 老年睡眠障礙。
(7) 老年人格疾患
(8) 老年期物質使用疾患
4. 老年精神疾患之處置:包括生物學治療(含老年精神藥物學與電痙攣治療等)、心理治療與其他非藥物性治療。
5. 老年期醫學倫理、性醫學與司法精神醫學等相關領域之知識與實務。
6. 依據1040919第四屆第七次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及第四屆第六次理監事會會議通過,106年度起甄審考試修改為近兩年度年會、季會及CME講義皆列入筆試考題範圍。
(二) 口試由二位(含)以上口試委員主試,內容以老年精神醫學臨床實務為主。
1.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口試方法請參見「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口試原則」。
2.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請於報名時繳交兩份個案報告(電子檔),個案報告之撰寫請參見「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口試個案報告撰寫須知」。
四、 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成績採百分法計算,筆試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個案報告佔筆試成績20%);口試成績由二位(含)以上口試委員評分均滿六十分為及格。
五、參加甄審者須填寫及繳交下列表件:
(一) 甄審考試申請表一份。
(二) 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二份。
(三) 須附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一張貼於申請表,一張做為專科醫師證書用,相片背面務必寫名字)。
(四) 受訓醫院完訓證明一份。
(五) 老年精神醫學論文一篇投稿證明一份
(六) 重行筆試者,繳交本會核發之資格審核通過證明文件(通過甄審資格審核者,其報考資格保留二年)。
(七) 補行口試複試者須繳交筆試及格證明文件。
(八) 個案報告電子檔請E-mail至 tsgp2.secretary@gmail.com、secretary@tsgp.org.tw。
主旨:107年甄審考試個案報告_(醫院名稱+考生姓名)
檔案名稱:107年甄審考試個案報告_(醫院名稱+考生姓名)
六、報名日期:107年09月10日(一)至107年10月12日(五)(以郵戳為憑)。
報名費用: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
須於107年10月12日前繳交(行政審查費:1,000元,筆試費:2,000元,個案報告審查費:1,000元,口試6,000元,筆試不通過者會退還口試費)共計10,000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107年度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辦法公告
報名日期:107年09月10日(一)至107年10月12日(五)(以郵戳為憑)。
主旨:公告107年度社團法人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相關事項,如說明。
依據: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辦法
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辦法施行細則
說明:
一、報名資格:凡申請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甄審考試者須具備下列各項基本要件。
(一) 持有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醫學專科醫師證書者。
(二) 接受符合本會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訓練之前須完成入會申請,參加甄審專科醫師時須繳清學會相關所有費用。
(三) 申請者須在本會認定之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接受符合本會老年精神醫學住院醫師訓練要件之專科醫師訓練至少一年,且領有證明者始能參加甄審考試。
二、甄審考試方式:
專科醫師之甄審考試每年舉辦一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兩部份,
第一部份為筆試,第二部份為口試;筆試及口試均及格者為合格;
筆試不及格者,不得參加口試。
口試不及格者,筆試及格成績得保留二年。
三、筆試與口試之內容範圍與方式:
(一) 筆試採用選擇題,以中文方式命題(專有名詞部分得用英文)其內容範圍如下:
1. 基礎老年醫學,包括老年人的生理、神經學、心理、社會、流行病學等。
2. 老年精神醫學臨床實務,包括老年人的面談技巧、身心功能評估方法(含精神狀態評估、實驗室及影像學檢查、一般心理測驗、神經心理測驗與日常生活活動功能之變化)、跨領域協同治療、長期照護概念等。
3. 老年期常見精神疾病之症狀學、診斷及病因,共細分為下列八類:
(1) 失智症
(2) 譫妄及其他器質性精神疾患。
(3) 老年期精神病。
(4) 老年憂鬱症與其他情感性精神疾患。
(5) 老年焦慮疾病與調適障礙。
(6) 老年睡眠障礙。
(7) 老年人格疾患
(8) 老年期物質使用疾患
4. 老年精神疾患之處置:包括生物學治療(含老年精神藥物學與電痙攣治療等)、心理治療與其他非藥物性治療。
5. 老年期醫學倫理、性醫學與司法精神醫學等相關領域之知識與實務。
6. 依據1040919第四屆第七次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及第四屆第六次理監事會會議通過,106年度起甄審考試修改為近兩年度年會、季會及CME講義皆列入筆試考題範圍。
(二) 口試由二位(含)以上口試委員主試,內容以老年精神醫學臨床實務為主。
1.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口試方法請參見「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口試原則」。
2.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請於報名時繳交兩份個案報告(電子檔),個案報告之撰寫請參見「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甄審口試個案報告撰寫須知」。
四、 專科醫師甄審考試成績採百分法計算,筆試成績以六十分為及格(個案報告佔筆試成績20%);口試成績由二位(含)以上口試委員評分均滿六十分為及格。
五、參加甄審者須填寫及繳交下列表件:
(一) 甄審考試申請表一份。
(二) 精神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二份。
(三) 須附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二張。(一張貼於申請表,一張做為專科醫師證書用,相片背面務必寫名字)。
(四) 受訓醫院完訓證明一份。
(五) 老年精神醫學論文一篇投稿證明一份
(六) 重行筆試者,繳交本會核發之資格審核通過證明文件(通過甄審資格審核者,其報考資格保留二年)。
(七) 補行口試複試者須繳交筆試及格證明文件。
(八) 個案報告電子檔請E-mail至 tsgp2.secretary@gmail.com、secretary@tsgp.org.tw。
主旨:107年甄審考試個案報告_(醫院名稱+考生姓名)
檔案名稱:107年甄審考試個案報告_(醫院名稱+考生姓名)
六、報名日期:107年09月10日(一)至107年10月12日(五)(以郵戳為憑)。
報名費用:
受訓完畢後參加甄審考試者
須於107年10月12日前繳交(行政審查費:1,000元,筆試費:2,000元,個案報告審查費:1,000元,口試6,000元,筆試不通過者會退還口試費)共計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