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8年度訓練醫院容額調整公告

 108年度容額訓練醫院容額調整公告

 

申請108年度訓練醫院容額調整公告事項如下: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辦理。

  

二、收訓二位訓練醫師標準:

(一)老年精神疾病患者門診每年至少六百人次;老年精神疾病急性住院病人每年至

    少六十人次;長期照護機構須至少有四十床以上;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急診(或

    他科會診)每年至少八十人次。(統計數據時,其中失智症患者不受65歲以上

    之年齡限制。)

(二)至少四位(含訓練計畫主持人),為該醫院精神科(部)之專責主治醫師且為本會

    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

(三)核心指導醫師中至少有二名醫師年度門診之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或失智症患者

    達三百人次以上(含)。

(四)至少兩位核心指導醫師的老精專醫師資歷須三年以上(含)。

  

三、繳交資料:

(一)依據104年9月19日第四屆第七次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     

        須檢送近兩年的門診量、住院量、會診量等資料。

(二)長期照護機構床數證明(立案證明或開業執照)。

(三)表三-核心指導醫師申請表(如有新增請檢附)。

(四)表四-老精專訓練醫院指導人員登記表。

(五)核心指導醫師近一年年度門診量資料。

 

四、繳交方式與繳交期限:請將資料共乙份,於108年2月28日(四)前掛號郵寄至學

    會(以郵戳為憑),並將資料掃描成電子檔,寄至tsgp.secretary@gmail.com。

    注意事項:書面資料請勿用訂書針或膠裝方式裝訂。

    地址:402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 精神科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祕書處收

 

五、審查方式:書面資料將會由兩位甄審委員書面審查,如有必要再進行實地訪查,

    並於下次甄審委員會審查之。

 

六、審查結果將於108年4月15日(一)公告。

 

七、以上公告,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學會秘書處詢問。電話:04-2471-6239  聯絡人:林雅慧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