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社團法人老年精神醫學會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修訂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修訂公告

 

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於中華民國11118日第六屆第五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相關修訂如下:

 

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第六條2.9

112年度起,若當年度有受訓醫師,應於受訓醫師在訓期間之本會年會投稿壁報至少一篇;訓練醫院於再次申請定期評鑑時,若於前次申請定期評鑑後無受訓醫師,受訓醫院自前次評鑑通過(71),三年內於本會年會應至少投稿壁報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