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3年度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受訓醫師報備

113年度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受訓醫師報備說明
一、訓練醫院需準備文件如下,資料請依照順序整理、排列,並填妥附件一 受訓報備檢核表
**表單請勿使用手寫、請勿使用訂書針裝訂資料。**
二、受訓醫師於訓練課程開始日前後二個月內,請將報備資料郵寄至學會,並將資料掃描並合併成PDF檔(橫式轉為橫式,資料依順序排列)EMAIL至秘書處
郵寄
地址:807378 高雄市三民區十全一路100號
高醫附醫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 秘書處收
Email
信件主旨與檔案名稱:113年受訓醫師報備_訓練醫院名稱_姓名
三、若訓練計畫主持人、核心指導醫師、受訓醫師或協同訓練醫院(機構)異動,訓練醫院應於異動二個月內向學會提出報備。
四、其他注意事項:
  • 表一至表四之計畫主持人、核心指導醫師、指導人員(其他老年精神醫學照護團隊成員)無異動,可免繳表一至表四。
  • 113年度受訓報備:最晚須於113年10月31日前開始受訓,方算當年度受訓醫師。(若112年度尚有訓練容額,可於113年任一月份始受訓)
  • 非執登於訓練醫院者,除原定之報備資料,並須繳交工作時數證明及訓練計畫。(詳見綱要第十一、十二條)
  • 採兩家醫院共同訓練者,須於訓練開始日前報備,除原定之報備資料,並繳交共同訓練計畫,包括受訓醫師在各醫院的訓練時數分配及班表等。(詳見綱要第十一、十二條)
以上公告,若有任何問題,請來信或來電學會詢問。
電話:0903-43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