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4年度訓練醫院容額調整申請

114年度容額訓練醫院容額調整公告

申請114年度訓練醫院容額調整公告事項如下:

一、依據社團法人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專科醫師訓練醫院綱要辦理。

二、收訓二位訓練醫師標準:

 (一) 老年精神疾病患者門診每年至少六百人次;老年精神疾病急性住院病人每年至少六十人次;長期照護機構須至少有四十 床以上;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急診(或他科會診)每年至少八十人次。(統計數據時,其中失智症患者不受65歲以上之年齡限制。)

 (二) 至少四位(含訓練計畫主持人),為該醫院精神科()之專責主治醫師且為本會老年精神醫學專科醫師。

 (三) 核心指導醫師中至少有二名醫師年度門診之老年精神疾病患者或失智症患者達三百人次以上()

 (四) 至少兩位核心指導醫師的老精專醫師資歷須三年以上()

三、繳交資料:

 (一) 依據104919日第四屆第七次專科醫師甄審委員會會議決議:須檢送近兩年的門診量、住院量、會診量等資料。

 (二) 長期照護機構床數證明(立案證明或開業執照)

 (三) 表三-核心指導醫師申請表(如有新增請檢附)

 (四) 表四-老精專訓練醫院指導人員登記表。

 (五) 核心指導醫師近一年年度門診量資料。

四、繳交方式與繳交期限:114221()提供紙本與電子檔。

(一) 郵寄紙本乙份(以郵戳為憑)

地址:807377高雄市三民區自由一路100

單位:高醫附醫精神部 台灣老年精神醫學會秘書處

(二) 電子檔:掃描整合為一份PDFEmailtsgp.secretary@gmail.com

五、審查方式:書面資料由兩位甄審委員書面審查,如有必要再行實地訪查,並於下次甄審委員會審查之。

審查結果將於114421()公告。

以上公告若有問題,再請來電秘書處詢問,電話:07-3121101#6820#209